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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档案整理向何处去
发布时间:
2017-03-16
浏览次数:
3761
“基于档案学的来源原则,对档案的整理,存留档案与‘原件总量’和保持‘档案排列原貌’是需要首要考虑的。但是,时下各地地方档案整理,此原则重视不够,‘边整理边破坏’的现象非常严重。在分类上破坏档案保存原貌的现象更为常见。举例言之:对于清代<巴县档案>,整理者打破了档案原有的‘按房保存’的格局,根据今人的划分标准将它按内政、司法两大类进行了认为的分割。”
陶家柳摘自
吴佩林《地方档案整理向何处去——基于清代地方档案整理现状的反思》,《光明日报》,2016年4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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