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保密期
发布时间: 2017-03-21 浏览次数: 4382

 

        20世纪以来,随着经济文化水平、档案管理事业、公众档案意识的提高,大部分国家都对档案封闭期做了明确的规定,大部分国家开始实行以30年为起点的包括一般和特殊的封闭期制度。
        我国2010年10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《保守国家秘密法》也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,除另有规定外,绝密级不超过30年,机密级不超过20年,秘密级不超过10年,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。
 
 
      陶家柳摘自李敏《档案封闭期的演变历程及特点》,原载《档案学通讯》2016年第2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