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馆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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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师范大学的前身——国立中正大学创建于1940年10月。1949年5月,南昌解放。1949年8月,国立中正大学更名为南昌大学。

1953年9月,全国高等院校实行院系调整,根据统一部署,南昌大学的绝大部分系科被调整到外省的高校中,以留下的师范部为基础,成立江西师范学院。刚成立时,学校还没有专门的档案室,国立中正大学、南昌大学、江西省立工业专科学校、江西省立农业专科学校、江西体育师范专科学校的文书档案虽已立卷,但只是临时保存在院办公室。江西师院成立以来的文书档案,没有专职档案人员管理,由党、政、工、团分别保管。1963年11月10日,院党委和院委联合发文,成立江西师范学院档案室,由党委办公室领导,统一管理党、政、工、团文书档案。

1990年12月29日,学校发文,将学校档案室更名为综合档案室,仍为科级建制,隶属于校长办公室。

1993年11月,原国家教委办公厅颁布《高等学校实体分类法》与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,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。从1994年开始,综合档案室就按照《高等学校实体分类法》与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进行分类、整理档案,包括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外事、出版、基建、财会等十大类,除此之外,还有照片档案。

2000年6月,受国家档案局委托,江西省档案局组织专家组,对我校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估,由国家档案局授予我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二级单位称号。2000年12月,国家档案局颁布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,规定从2001年起,机关、团体等部门的文书档案采用以件为单位的形式分类、整理、编号、装订等。我校党群、行政类档案从2001年开始以件为单位归档。其它类的档案仍以卷为单位归档。

2001年7月3日,学校发文成立档案馆,处级建制,撤销校办综合档案室,原由党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划归档案馆管理。

2003年12月,档案馆购买了南京大学研制开发的“南大之星”档案管理软件,2004年上半年开始使用,从此结束了手工整理及查阅档案的历史,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,为档案管理信息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

2007年6月,档案馆由青山湖校区搬迁到瑶湖校区图文信息中心,全馆面积达到约2000㎡,划分为库房、办公、技术用房等功能区,改善了保管条件。暑期,原江西金融职工大学档案搬迁到青山湖校区。至此,校档案馆保管了两个全宗的档案:江西师范大学全宗、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全宗。

2007年下半年,2005级学生档案移交给档案馆,至此,档案馆保管了教育部27号令规定的高校十一大类档案,以及照片档案及干部人事档案。

2020年9月11日,根据校党字〔2020〕113号 关于印发《江西师范大学定岗定责定编工作方案》的通知,正式确立档案馆内设科技机构三个,分别是综合办公室、综合档案科、人事档案科,岗位编制总数10个。

2022年11月28日,经学校研究,决定成立校史研究室,为学校副处级建制的业务单位,与档案馆合署办公。校史研究室主要职责为:承担校史馆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,负责收集、发掘、整理、编纂校史资料并适时修订校史,开展校史专题研究以及校史文化的宣传、普及和教育等工作。

档案馆现有工作人员10人,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5人,档案专业研究生2人。档案系列高职称以上3人。